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下
养一只宠物猫或者宠物狗陪伴在侧
累的时候撸猫、撸狗
疲惫的身心瞬间被猫、狗的憨态可掬治愈
猫和狗成为人们越来越重要的“家庭成员”
饲养猫、狗看似是个人私事
但是作为“家长”
如果家里的猫、狗伤了人
责任怎么承担
你知道吗?
来看几个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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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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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1、马某2日常饲养宠物狗柴犬一只。年8月,马某1于某楼下坡道上遛狗时与崔某相遇,适时宠物狗未按照管理规定牵引狗链,崔某因受到宠物狗惊吓,在后退的过程中摔倒受伤。随后,医院就诊,诊断为骨质疏松性脊柱压缩骨折(L1),医嘱意见:出院后需陪护,加强营养支持治疗。崔某提交其配偶张某所在单位出具的休假证明,证明其住院期间由张某陪护,并产生了相关陪护费。
生效判决认为,马某1在遛狗时未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要求牵引狗链,未对宠物狗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崔某在看到该宠物狗并因惊吓向后躲闪的过程中摔倒受伤,应认定为崔某因惊吓摔倒受伤与马某1遛狗时未牵狗链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马某1、马某2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应就此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马某1、马某2赔偿崔某医药费及合理的陪护费、营养费、复查费。
anli
案例二
丁某饲养一只泰迪犬,年11月,丁某的丈夫遛狗时,泰迪犬被王某饲养的边境牧羊犬咬伤,后丁某医院治疗,诊断为严重咬伤,丁某共支付宠物治疗费元。丁某丈夫遛狗时未栓狗绳,王某家的狗也没有拴绳。
生效判决认为,本案中,丁某提交的小区录像、派出所接处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