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
已经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明确规定
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烈性犬
违规养犬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您无视法规,任性养犬
就会像以下13人一样
要接受来自警方的查处了!
▲吴某泉,在岱岳区泰安建筑工程公司设备安装公司附近饲养烈性犬种德国牧羊犬。
▲徐某魁,在东湖路某汽车修理厂院内饲养烈性犬种德国牧羊犬。
▲刘某先,在旧镇社区工业园区租赁房处饲养烈性犬种莱州红。
▲张某义,旧镇社区工业园区租赁房处饲养烈性犬种德国牧羊犬。
▲张某成,在旧镇社区工业园区租赁房处饲养烈性犬种德国牧羊犬。
▲张某华,旧镇社区工业园区租赁房处饲养烈性犬种德国牧羊犬。
▲张某平,在财源办事处十二帝街铁道以北饲养烈性犬种德国牧羊犬。
▲魏某峰,在绿珍蔬菜批发市场饲养烈性犬种灵缇犬。
▲苏某德,在唐訾路岱岳公路局养护管理处院内饲养烈性犬种德国牧羊犬。
▲张某国,在御驾新苑C区工地内饲养烈性犬种德国牧羊犬。
▲霍某成,在泰山区丽景花园的家中饲养烈性犬种纽芬兰犬。
▲张某丽,在泰山景区罗汉崖的家中饲养烈性犬种藏獒。
以上人员涉嫌违反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的规定,警方分别根据《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给予警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三日整改。
▲李某进,在满庄镇北迎村饲养烈性犬中亚牧羊犬,并放任犬只出户,造成市民恐慌。
涉嫌违反在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未拴养、圈养或者未按照规定携犬外出规定。
警方根据《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给予李某进警告的处罚,并责令限期立即整改。
来源:泰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