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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暢再論臨海市博物館藏舊鈔分類本説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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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臨海市博物館藏舊鈔分類本《説郛》之性質

沈暢

沈暢,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中國古典文獻學博士研究生。

[摘要]臨海市博物館藏舊鈔分類本《説郛》曾被認爲是保存了陶宗儀原編面貌的鈔本。但一方面,證明不分類本爲亂序所使用的證據並不存在,另一方面,與它同出一源的清鈔《説林》改名本上連續出現的條首人名被刪現象,在此本上呈現跳躍分佈,這兩個證據證明它是依據與《説林》同序的不分類本重編的一般改編本。

[關鍵詞]百卷《説郛》臨海市博物館編次初稿重編

陶宗儀所纂《説郛》一百卷[①]鈔本衆多,各本之間關係複雜。臨海市博物館藏有一部《説郛》舊鈔本(以下簡稱“臨海藏本”),與其他《説郛》鈔本最大的差異就在於:其他《説郛》鈔本各卷所收內容基本形態自卷一《經子法語》始至卷一百《隨筆》止,其中所收種書的編排並無明確的分類規則,故而是不分類的,而臨海藏本各卷所收書目卻是以內容爲綱,按不同類別並分別冠以類部名進行排列,具有明顯的分類性質。自從臨海藏本被發現以來,學界對分類本形態是否爲陶宗儀原編面貌這一問題,産生了爭議。王舟瑶首先提出臨海藏本保存陶宗儀初稿面貌[②],而張宗祥則認爲臨海藏本是後人根據殘卷重新編排而成[③]。本文擬通過對臨海藏本進行深入探究,對臨海藏本的性質進行重新考論。

臨海藏本半葉9行,行17字,無格。存60卷:卷一至六十。首爲楊維楨《説郛序》,次爲60卷全目,次有王舟瑶朱筆跋文,次正文。卷首格式爲“説郛卷第一/南村逸史陶宗儀纂集”。卷二十《雞肋編》後有毛扆跋文及“虞山毛扆手挍”朱文印。臨海藏本的編排方式是非常明顯的“以類相從”。徐三見先生在《汲古閣藏明鈔六十卷本〈説郛〉考述》一文中已經將臨海藏本的目録列表詳録,可以參看。概言之,臨海藏本分類情況是:卷一至十四冠以“叢書”之名,卷十五至十六“經”,卷十七至十八“史”,卷十九至二十“編”,卷二十一至二十三“譜”,卷二十四至二十六“鈔”,卷二十七至二十八“筆記”,卷二十九“紀聞”,卷三十“談”,卷三十一“紀事”,卷三十二至三十三“話”,卷三十四《經子法語》,卷三十五《古典録略》,卷三十六《諸傳摘玄》,卷三十七“説”,卷三十八至三十九“志”,卷四十至四十七“記”,而最後13卷爲“録”。與臨海藏本相比,不分類本則並無這樣的明顯分類。臨海藏本每卷之前均有“南村逸史陶宗儀纂集”字樣,卻毫無明確的重編者信息,因而從題名上根本無法辨別這種分類是陶宗儀本人所爲,還是後人重編,這正是導致臨海藏本是否原編爭論各執一詞的重要原因之一。

現在主張臨海藏本爲原貌的學者中,以徐三見先生的論述最詳盡。徐氏係就王説加以申説,進一步認定臨海藏本爲初稿本的鈔本。徐氏闡述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1.《説郛》應該是歸類的。造成不分類本前後雜出的情形,正是如張宗祥所見洪武鈔本那樣,是因稿本爲蓑衣式且脱落致使混亂,故而不分類本不代表《説郛》原貌。2.臨海藏本無張宗祥所説七十一卷以後中那些陶氏無法得見的明人著作。3.臨海藏本卷首楊維楨《序》説“纂成六十卷”,言之鑿鑿。4.臨海藏本沒有百卷本七十卷後一書兩收、一事重載的情況[④]。但是,筆者認爲,徐氏的這四項理由尚有可以商榷之處。

一、不存在不分類本爲亂序的證據

徐氏證明分類本接近原貌和解釋不分類本晚出所使用的重要證據,是張宗祥認爲“洪武鈔本”因陶宗儀原稿重新拼接而次序錯亂。但是這個證據本身就是不存在的。傅增湘早已指出,所謂“洪武鈔本”上有“弘治十八年鈔畢”的字樣,明確證明所謂“洪武鈔本”爲明弘治鈔本,且此本抄寫時間晚于郁文博校定《説郛》九年[⑤]。因此,不能在無直接證據的前提下,認爲實爲明弘治十八年鈔本的所謂“洪武鈔本”是從陶宗儀原稿録出。即使明弘治十八年鈔本底本排序不同於今傳《説郛》,也不能直接證明陶宗儀原稿的排序與今傳《説郛》不同。

那明弘治十八年鈔本所謂的混亂是怎麽樣的情形?是本今藏上海圖書館,經過審查原件,我們發現,明弘治十八年鈔本本身有割裂紙張的情況。但這種情況均出現在各卷的卷首卷末,同時,爲了掩蓋割裂痕跡,又在割裂處接補素紙以與前後相連或連成一整葉。割痕最爲明顯的是:卷三十五爲他本卷三十六的後半,而卷三十五首種《苕溪詩話》的開頭部位與卷三十六最後一種《艇齋詩話》最後的兩處割痕可以彌合。而卷三十七與卷三十四根本爲一體:卷三十七末爲《揮麈餘話》,結束處當葉背面倒數第5行,他本下一種《河源志》有圖,故緊接《揮麈餘話》寫書名作者,另起葉繪圖,再另起葉寫正文。此本《揮麈餘話》後一行當他本《河源志》書名作者處的紙張明顯被挖去,並于當葉末行補寫“説郛卷第三十七”,卷三十四自《河源志》圖開始,在圖右上空處寫卷次。最爲甚者,卷86的末尾不僅與卷七十六的開頭可以彌合,這兩卷的字體也相同,都比較有特點,尤其可證二者本相連。而且卷八十六最後《獨斷》之末題寫尾題也很局促,可以看出後補尾題的跡象。卷五十七至五十八、八十六至八十七、八十七至八十八、九十至九十一、九十二至九十三、九十四至九十五各處前一卷尾題及後一卷首題均是補寫在接補的素紙上的。其他的卷次首尾題數字部分也多爲挖改,如卷三十二、三十三、五十二、六十一至六十三、八十一至八十三、八十六、八十九、九十、九十四首題及卷三十二、三十四、四十九、六十二、六十七、七十、七十四、七十五尾題均是。卷五十八尾題“八”本爲“七”而改作“八”,卷九十三尾題“三”原爲“二”而補寫一橫,卷九十五尾題之“五”原爲“三”,補寫兩丨爲“五”。但是,經過仔細核查,現有分卷的卷內各書則一貫而下,毫無割裂粘貼痕跡。而且卷內所收書的先後次序與其他《説郛》鈔本並無甚差異。如卷三十四所收《河源志》、《倦遊録》、《野史》、《琴書類集》、《摭青雜説》5種是割開的最長一段,其次序與他本位於卷三十七者相同。可見,此本次序的錯亂,是有意將殘本整卷從中割開,保留其中一節爲原卷次後,將剩餘冒充其他卷次以足卷數,這是書估以殘充全的常用伎倆,這就是爲什麽割裂痕跡均在現有各卷首尾,而卷內則無。而且存在挖改、改寫首尾題卷次數字的情況。所以,此本確有錯亂,而且錯亂就發生在此本本身,且是在鈔成後被人爲割裂重組。但從這些證據並不能推測出其底本是蓑衣式,且經歷脱落混亂。

那麽,明弘治十八年鈔本原有的排序究竟是怎樣的呢?我們可以從版本內部尋找證據。此本卷四十二、五十五、六十四前各有該卷及其之後數卷的細目,現羅列如下(凡原有異體字及誤字均保留;原有校改文字均用()標示;原本換行以/標示):

卷四十二春渚紀聞春夢録化書

卷四十三宣靖妖化録炙轂子録室中語發明義理酬酢事变感知録緒訓詩詞/餘話列仙傳神仙傳續仙傳集仙傳

卷四十四禮範靖康朝野僉言澗泉日記次柳氏旧聞稿簡贅筆絕倒録開河記括異志酒經

卷四十五錢氏私乘默記平陳記幸蜀記田間記楚檮杌

卷四十六松窗雜録瑞桂堂暇録墨子子華子曾子尹文子孔藂子

卷四十七公孫龍子鬻子鄧析子韓非子

卷四十八聱隅子攷古篇北夢瑣言退齋雅間録退齋筆録五總龜

卷四十九唾玉集過庭録詩談金玉詩話南遊記旧小説舊聞記

卷五十五聖武親征録一卷皇元

卷五十六安雅堂酒令一卷皇元曹紹

卷五十七鯨背吟集一卷全皇元朱世名

卷五十八姑蘇筆記二卷宋末羅志仁/雪舟脞語宋末邵貴子

卷五十九史記法語

卷六十五代新説

卷六十一清異録

卷六十二清異録

卷六十三金漳蘭譜一卷全宋趙時庚

卷六十四積善録續積善録景行録/漫堂隨筆真率記事瑣語/灌畦暇語五國故事韓魏公遺事/韓魏公事范文正公遺事九河公語録

卷六十五羯皷録開顏録香譜/觀時録臨漢隱居詩話善語録/采異録神異録續齊諧記

卷六十六酒譜竹譜續竹譜

卷六十七孫公談譜平泉山居記國史異纂/驃國樂頌詩論

卷六十八釋常談

卷六十九善绣(誘)文官箴翰林志/瑩雪叢説續雞肋庚溪詩話

卷七十菊譜石湖菊譜老圃菊譜梅譜/牡丹榮辱志蔬食譜菌譜/笋譜芍藥譜海棠譜

以上三段分目録中,卷五十五至六十三的分目録是割裂重組者所補。因爲它是寫在將原爲連寫的卷五十四、五十五割開後,用無版心文字的格紙接補的兩個半葉上,而且其既寫書名又寫作者的體例與其他兩段分目録不同。故這一段分目録可以不論。其他兩處分目録與其他不分類本相比,幾乎完全一致,從字跡來看,卷四十二、六十四前的分目録分別與各自前後字跡自然一致,可以確定爲原有。如此,可知明弘治十八年鈔本的底本原序是與其他不分類本一樣的。也就是説,不分類本爲亂序的直接證據不存在。因而,所謂“洪武鈔本”的混亂,不但與底本無關,甚至與鈔寫者無關,故而並不能證明不分類本的排序晚出,所謂分類本排序爲原貌更無從談起。

二、對徐氏其他證據的解釋

徐氏在第二、四兩點原因中指出臨海藏本無陶宗儀身後出現的著作,也無一書兩收、一事重載的情況。但是張宗祥所指出的不分類本《説郛》的這些問題,主要是存在于郁文博補編的卷七十一至一百。如果將臨海藏本實際所收書目與不分類本的目録相對比,臨海藏本所存書目實際不出不分類本《説郛》前30卷範圍。不分類本《説郛》前30卷也根本沒有明初人陶宗儀身後的著作。至於一書兩收,不分類本《説郛》前30卷本身就極少,而臨海藏本也與不分類本《説郛》同樣兩收《西征記》和《北戶録》。至於楊維楨《序》的“纂成六十卷”,似乎言之鑿鑿,但是筆者所見“國家圖書館”(臺北)藏明藍格鈔本、涵芬樓舊藏明鈔本、明世學樓鈔本以及明弘治十三年鈔本諸《説郛》中的《序》(其中明弘治十三年鈔本的《序》爲素紙補抄)均作“纂成一百卷”。既然存在異文,就不能排除臨海藏本上楊《序》異文爲遷就該本而改。而且宛委山堂印重輯一百二十卷本《説郛》所收楊維楨《序》也作“纂成一百卷”[⑥],雖然重輯本已經改爲一百二十卷,但此刻本的序文仍未改動。因此,即使退一萬步,臨海藏本上楊《序》異文也不能作爲有力證據。

非但如此,臨海藏本在分卷上還有不可解之處,臨海藏本卷四十八至五十與不分類本卷三《談壘》相似,而且臨海藏本卷四十八首也有“談壘五卷”字樣。根據昌彼得研究,《談壘》爲陶宗儀自輯,故而爲前後連貫的一個整體,即談壘三十八録[⑦]。但是,仔細查驗臨海藏本的卷四十八至五十,從卷四十八首到卷四十九的《四朝聞見録》與不分類本《談壘》首至第一處《四朝聞見録》一致,但此後臨海藏本插入位於不分類本卷三《談壘》之後獨立的《紹陶録》、卷二《劇談録》[⑧]、卷三十五《能改齋漫録》、卷二十五《北風揚沙録》,然後再在此本卷五十開始編排《談壘》第一處《四朝聞見録》之後的《實賓録》及《聞見録》。可見,陶宗儀所輯完整的“談壘三十八録”並未在不分類本中混亂,而在分類的臨海藏本中,卻被隸屬不分類本其他卷次的內容插入隔斷。如果説臨海藏本的底本爲最初稿本,就不應該出現這樣的混亂。

三、臨海市博物館藏本係據不分類本重編

通過以上的論述,我們已經確定此前主張臨海藏本爲原貌的學者所使用的證據實際難以支持其論點。但是,這只是消極的應對。如果能找到臨海藏本所依據的底本或底本的忠實過録本,並且找到二者間祖孫不可逆轉關係的證據,就等於坐實臨海藏本的重編事實。

通過異文對比,我們發現臨海藏本與中山大學圖書館藏清鈔本《説林》(以下簡稱“清鈔本《説林》”)有大量共同異文,甚至是訛誤。清鈔本《説林》實際即《説郛》的改名本,除內容相同外,書前《皇宋説林序》所署南宋寧宗嘉定年號早于陶宗儀生年與卷首所題“南村真逸陶宗儀纂”矛盾的事實,亦可證明。今取《北風揚沙録》爲例(取不分類本中保存較完整且較有代表性的明弘治十三年鈔本、明弘治十八年鈔本、臺北藏明鈔本、涵芬樓舊藏明鈔本、明鈕氏世學樓鈔本共5本對校):

1.“元魏所謂黑水靺鞨”,二本同,他本“所謂”下有“勿吉,唐所謂”。

2.“豪右數十家”,“十”二本同,他本“千”。

3.“合蘇穎”,“穎”二本同,他本“隸”。

4.“其穎契丹咸州兵馬司”,“其穎”二本同,他本“隸”。

5.“生女真也十二部落”,“也”二本同,他本作“七”。

6.“發山”,“發”,二本同,他本作“蒙”。

7.“皆絕位纔則射獵”,“絕”“纔”二本同,他本“統”“緩”;“位”,爲臨海藏本,清鈔本《説林》作“立”,他本“兵”。

8.“不滿百枚”,“枚”二本同,他本“枝”。

9.“人視旗所向”,“旗”二本同,他本“其”,臺北藏本無。

10.“舉以示中之以爲薄”,“中之”,二本同,他本“衆衆”。

11.“他罪無重輕”,“重輕”二本同,他本“輕重”。

12.“凡有官者時時坐之”,“時時”二本同,他本“將罪”。

13.“視之如故”,“之”二本同,他本“事”。

以上13例,僅僅是取例的《北風揚沙録》衆多異文之一臠,但這些例子都是清鈔本《説林》與臨海藏本均訛誤,這種明顯訛誤完全證明二者關係最近,也就是説此二本有共同的祖本。

此外,臨海藏本、清鈔本《説林》之《隱窟雜志》“上聽*表”條與“詔令”條之間均竄入後一種《梁溪漫志》“烈女”條,而其他各本均不錯亂。這進一步證明此二本之間有著比他本更親密的關係。

如果清鈔本《説林》的次序與臨海藏本相同,尚可逆推二者祖本也是如此。但清鈔本《説林》的編次卻是與不分類本完全一樣。弄清這兩個本子中哪個的編排方式是保持祖本原次序,也就可以解決臨海藏本是否爲原貌暨分類本與不分類本先後的問題。

筆者發現,臨海藏本卷十所收《朝野僉載》與清鈔本《説林》卷二所收《朝野僉載》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絕大多數內容的人名被刪除。如“周文昌左丞孫彥高無他識”條、“周契丹賊孫萬榮之寇幽州”條、“隋末深州諸葛昂性豪俠”條之“孫彥高”、“孫萬榮”、“諸葛昂”、“高瓉”(諸葛昂條人名)諸人名均被刪落。但是條中所出現的無姓單名仍在,如“隋末深州諸葛昂性豪俠”條,諸葛昂之名“昂”各本出現6次,“瓉”出現4次,此二本也無一刪落。又如“妒婦”條“裴有敞”、“夏榮”二名初次出現時二本均刪,但下文“敞”“榮”單名均在。由此可見,此二本這一部分主人公人名闕失,係後人所刪,所有單名均存,則因刪落未淨之故。但是即使如此也只能説二本具有同源性質,而不能遽定孰早孰晚。但是,經過考察,筆者發現清鈔本《説林》刪除人名的現象自卷二《朝野僉載》起,其間包括《襍志》、《隱屈雜志》,直至《梁溪漫志》前結束。但是,臨海藏本《朝野僉載》之前《三抑軒雜識》、之後《白獺髓》均無此情況。而卷三十九的《雜志》、《隱窟雜志》同樣有刪去人名的現象,如《雜志》“鹽角兒”條之“梅聖俞”《隱窟雜志》“上聽*表”條之“汪內相”等,與清鈔本《説林》相同,但《雜志》前《野雪鍛排雜志》則無此現象。也就是説,清鈔本《説林》這種現象是連續出現的,這是由於刪落者進行連續編輯的結果,符合一般習慣與常識。而臨海藏本出現的跳躍式情況,正是將與清鈔本《説林》編排方式相類似的祖本進行重組所能導致的結果。所以,雖然不能明確判定二者抄寫時間的早晚,但清鈔本《説林》比臨海藏本保存了祖本的次序應當是無疑的。由此可知,臨海藏本現有的分類現象,並非什麽源自最初稿本,而正如張宗祥所説,是由某個不分類本重新編排而成。從此本卷首總目爲六十卷以及上文提到的《序文》改動情況看,重編者所見到的不分類本就是個僅存前30卷的殘本。

四、結論

由於臨海藏本並非“南村原貌”,而僅是《説郛》的一個後期改編本,故而,它並不具備淩駕于現存各《説郛》鈔本之上的獨特文獻價值。但是,作爲依據《説郛》修改本進行重新編次的鈔本,它本身體現出的二次改編性質,在現存《説郛》鈔本中,顯得相對特殊。因此,它對研究《説郛》的流傳改編,還是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①]題爲陶宗儀纂的《説郛》有一百卷與一百二十卷兩種,兩種《説郛》收録內容迥異。經昌彼得等人研究:卷本爲明末清初人陶珽利用《説郛》名稱重新編輯,明鈔一百卷本及明鈔零冊(也包括個別清鈔本)才是陶宗儀編纂的《説郛》。本文所論的《説郛》爲一百卷本《説郛》。

[②]徐三見:《汲古閣藏明鈔六十卷本〈説郛〉考述》,《東南文化》,第6期,第頁。

[③]張宗祥:《鐵如意館手鈔書目》,浙江省文史研究館:《張宗祥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第頁。

[④]徐三見:《汲古閣藏明鈔六十卷本〈説郛〉考述》,第頁。

[⑤]傅增湘:《藏園訂補郘亭知見傳本書目》卷十下,北京:中華書局,年,第17頁。

[⑥]陶宗儀等:《説郛三種》第三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第1頁。

[⑦]昌彼得:《説郛考》,臺北:文史哲出版社,年,第64頁。

[⑧]按:徐三見以爲涵芬樓校印本無此種,非是。

注:本文發表於《歷史文獻研究》第年第2期,引用請以該刊爲準。感謝沈暢博士授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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