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皮肤病医院 http://pf.39.net/bdfyy/bdfzj/210412/8839601.html工会在线普法
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了使广大工会会员更好学习《民法典》,区总工会推出“《民法典》天天学”栏目,选择《民法典》的主要亮点以及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定进行推送,与大家共同学习。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律师说法
较之于一般动物,烈性犬危害性更大,所以饲养人、管理人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绝对责任,即:无论被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均由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全部责任,无免责事由。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除烈性犬(如藏獒、牧羊犬等)外,还包括:禁止饲养的家畜、家禽;禁止饲养的野生动物,如野猪、狼、豺、虎、豹、狮子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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