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要牵狗绳,
是文明养狗共识。
目前法律规定,
烈性犬伤人,
狗主人不管有无过错,
必须担责。
牵绳烈性犬伤人
主人全责赔1.2万余元
去年6月的一天,市民虞女士路过定海甬东一山路时,被一只德国牧羊犬咬伤左大腿,造成严重伤势。
虞女士当天便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同时因左大腿软组织挫裂伤住院治疗了16天。
因狗主人邵某不愿意承担虞女士的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虞女士将邵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万余元。
法庭上,邵某辩称,其当时牵着狗绳,自家德国牧羊犬之所以咬了虞女士,是因为虞女士自以为熟悉狗狗,故意拍了狗的头。邵某认为,虞女士自身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责任。虞女士则称,自己未挑逗狗,系邵某故意放狗咬她。
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受害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即若饲养人饲养的是藏獒、德国牧羊犬、罗威纳犬等国家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不管是何种原因造成的损害,饲养人都要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邵某负全责,须赔付虞女士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万余元。
今年8月15日,邵某上诉后又撤回上诉。
全市禁养烈性犬
大型犬饲养受限
据了解,目前全市范围内有犬只3万只左右。
养犬管理工作事关市民日常生活,事关城市形象,社会